离开了吉隆坡几天的时间,回来的时候在某些的想法和感官都有一些的改变。
我和亲爱的去了新山玩,与其说玩不如说我去偷懒。这个词比较贴近我,而他?其实我也不可以很清楚地说他其实是在度假还是在忙。因为要帮他好朋友的兄弟拍照,要兼顾我的缠人。
他住的地方和我的家乡有一点的接近,差异只是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对待和相处看事情的方式而已。就像我一回到家的时候就会很特别的小气,脾气特别的坏。其实应该不是我的家乡不好,只是在某些事的方面我比较执著吧?我也不知道要如何明确的去说。
其实,原来我自己挖到一个宝呢。因为他在那里都有很好的评语,都说亲爱的是一个好孩子之类的。当然除了他的朋友在他面前开玩笑的说他都带几个女孩子回来闹他。可见他有一个我不知道是否拥有的友情和那么强烈的回忆。因为如果你问我和朋友之间的回忆是什么?我只可以说是“命令”。是的,命令这个词汇。
在新山的几天,亲爱的有和我说了很多东西。可是为什么我知道他说的东西就是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呢?是我写不出来还是我没有用心去记?还是我在逃避?
这个答案只有我自己知道。
享受了几天被人宠的滋味,顿时也害怕自己不会经营的感觉。如果说喜欢一个人是靠感觉的话,那么我对他的感觉就是想要好好的爱护的感觉。至少在之后几次的恋情之后,去好好的把握不管未来是如何的结果才是现在最重要的不是吗?
亲爱的,到今天我还是不敢给你知道我部落所写的东西。原因?因为我相信每个女孩其实都期望在他们喜欢的人心中不会那么的丑恶。而我是丑恶的化身,你相信吗?如果你是在前面看起当然不会那样觉得,当你在后年开头看。我自己也觉得荒唐。真的。
我脑海想什么通常我都不会过滤然后就说出,但是之后我还是会抗拒的收起自己的秘密。
记得你告诉我,你不知道该如何让我的冰山一角融化,但是我的确开始让你防备的心裂上一角。
抱歉我还是有点懦弱,但是像我开始答应你的时候那样,我愿意继续喜欢你直到那一天的到来。至于那一天,什么的一天我不想说和写出来。因为现在基本上我好想握着你的手,然后一边吻你告诉你“我喜欢你,喜欢你,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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